道光年间,黄龙沟口牌坊坊首刻有“洞天福地”四字,为王梦庚书写,是对黄龙沟这一世间奇景的绝妙描述。今后寺也有一匾题“洞天福地”,是光绪年间的。应是这一牌坊毁坏之后重刻于后寺的。
“洞天福地”,是典型的道教观念,是道教“仙境”的组成部分,也成为“仙境”的代名词。所谓“仙境”,就是神仙所居住的地方。在道教的神仙信仰中,“仙”固然可以存留人间,但却是有他们自身的本来居住地的,这样的居住地就是“仙境”,一共有三种:天上、山间、海中。所谓“天”就是我们在前面提到过的“三十六天”,大约起于东晋时期。以“山”“海”为仙境的渊源则很古老,可以追溯到先秦时期,早期的燕齐方士就开始大量叙述海中仙山、仙岛的故事与情境,有海中“三神山”(蓬莱、方丈、瀛洲)的传说,后来随着《十洲记》的出现便逐渐形成了“十洲三岛”的仙境建构。而随着道教的出现,早期道士所居住的山野之地使得“山”这一“仙境”结构因素突显出来,成为仙境的主要支撑点,并由此而衍生出了“洞天福地”这一庞大的“仙境”系列。
这里的“天”“地”都是就空间之一界而言,也就是“仙境”的意思。“洞”则有“洞室”的意思,也指“洞达”或者“通”的意思,“洞室”是山野中与世相对隔绝之地,包括洞窟,“洞达”或者“通”则是就山之高峻幽深而同“天界”仙境之关系而言,是说这些高山中有通达天界的通道,居山修道容易成仙通天。因而东晋时期成书的《道迹经》就说:“五岳及名山皆有洞室。”“福”就是“福气”,“福地”就是居住其间能够给人带来福气、好运的地方,是中国古代重视“人与自然”关系、认为人与其居住环境具有互动关系的一种体现,所以《道迹经》在谈到勾曲山就非常明确地说:“勾曲山胇间有金陵之地,方三十八顷,是金坛之地,地肥土良而井水甘,居胇地,必度世,见太平。”“胇”今作“肺”,在古代五行中属金,故而称为“金陵”“金坛之地”,是五行要素之彰显之处,故而称为“福地”。总体而言,洞天福地就是地上的“仙境”体系,其实际构成者也就是古代(唐以前)的名山胜地,包括一些传说中的地方,并整理为十大洞天、三十六小洞天和七十二福地,成为道教地上仙境的主体部分。
黄龙沟或者以此为中心的区域虽没有被列入到这一名单中,但却完全具有“洞天福地”的条件,不仅是在人迹罕至之处,而且森林茂密、水草丰美、奇花异草、五彩绚烂,人们称之为“瑶池圣地”“人间仙境”绝非偶然。
(节选自《黄龙地区宗教文化研究》)